丹 东 市 药 学 会
丹药学字[2019]第07号
关于2019年“丹东市药学会临床用药评价先进工作者”推评工作的通知
为积极贯彻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药品使用监测和临床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有关精神,进一步促进药品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创新性、适宜性及可获得性等临床综合评价工作,表彰和鼓励在药品使用监测和临床综合评价工作方面突出的先进个人,丹东市药学会开展“丹东市药学会临床用药评价先进工作者”推评工作,现将2019年“丹东市药学会临床用药评价先进工作者”推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评范围 在丹东市从事药品使用监测和临床综合评价工作的人员中进行遴选,由丹东市药学会领导及丹东市药学会医院药学分会副主任委员推荐。
二、推评条件
1、廉洁奉公、爱岗敬业、踏实勤奋、开拓创新;
2、具有医药卫生专业学历背景和专业技术职称,在临床用药安全、有效、合理用药及临床综合评价工作方面表现优秀的。
三、材料报送要求
请务必于2019年4月25日前将“丹东市药学会临床用药评价先进工作者"推荐表(文件名:姓名+丹东+推荐表.jpg)等发至cmec2014@163.com,逾期不予受理。推荐表及信息汇总表见附件1、附件2
四、评审程序
在药学会领导及药学会医院药学分会副主任委员推荐的基础上,由丹东市药学会医院药学分会秘书办严格按照推评条件进行形式审核,再由“丹东市药学会临床用药评价先进工作者”评审小组严格按照推评条件进行评审,最后报丹东市药学会审核确定。
五、颁奖
获得“丹东市药学会临床用药评价先进工作者”荣誉者将在2019年丹东市药品临床综合评价学术会议上予以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届时将邀请医药管理部门、丹东市药学会的有关领导及国内知名专家出席颁奖活动。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皛(86 13394263939);单琳(86 15841570557);
网址:www.cmea-cmec.com;邮箱:cmec2014@163.com
附件3.关于2019年“丹东市药学会临床用药评价先进工作者”推评工作的通知.pdf
丹东市药学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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